我市施行优惠政策建设贫困村农村公路
【发布日期:2016-11-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施行优惠政策加快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我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并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网规划内的项目,市级资金补助按省补1:1配套,优惠补助政策至2018年底。对在2016年完成交工验收的按市补15%给予奖励,在2017年完成交工验收的按市补10%给予奖励。简化设计、招投标、监管和验收等相关程序,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成本,采取示范段先行启动,再分步实施建设,全线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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