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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与“同舟计划”宣传问答(四)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二、工伤认定
  10、什么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工个人无法提交怎么办?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无法提交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动能力鉴定
  11、什么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也可就工伤康复资格、安装辅助器具、延长停工留薪期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12、劳动能力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3、申请人应向哪个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待续)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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