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我市发出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秀钗)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整治“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莆田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区委(工委),市直各单位严守纪律底线。元旦、春节期间,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自觉绷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根弦,严守纪律底线,决不越雷池一步。
  各级各部门要以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主线,通过综合运用专项治理、纪律审查、民主评议、行政问责等手段,重点围绕民生资金、医疗服务、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责一批对损害群众利益事件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完善一批维护群众利益的规章制度,促进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明显好转。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又恰逢省市县两会和市县乡换届的重要时期,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明换届纪律,营造良好换届环境。坚决遏制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针对元旦、春节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特重申以下“十个严禁”:
  1.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2.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吃请;
  3. 严禁收送“红包”礼金;
  4. 严禁公款旅游;
  5.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6. 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占用、借用、换用下属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及违规租赁车辆;
  7.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8.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 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
  10.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廉洁过节要求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传达学习、贯彻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强调纪律要求。要深化开展“1+X”专项督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10家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市责任制办(材料迳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第一时间受理群众举报,迅速组织调查核实。要坚决对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干扰、违反换届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围绕“十个严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重、换届纪律涣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地区和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