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 自3月1日起,我市对燃气价格进行调整、疏导,供气企业按0.08元/方进行消化,消化后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气第一档气量、第二档气量、第三档气量销售价格由现行3.16元/方、3.84元/方、4.86元/方分别调整为3.08元/方、3.76元/方、4.78元/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民销售价格调整为3.19元/方;非居民用气(车用气除外)最高销售价格从现行3.37元/方调整为3.29元/方,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据测算,燃气价格重新疏导、调整后,我市3-12月可为工商业用气减轻负担342万元,为居民和公共福利用户用气减轻负担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