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子) 昨天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福建省防洪条例》(以下简称防洪“一法一例”)情况的检查报告。会上记者获悉,我市的防洪排涝体系区域规划编制基本完成,防洪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防洪“一法一例” ,措施得当,成效明显,在法律法规宣传、防洪设施建设、备战防汛抗台、河道保护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水安全保障。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完成约140个控制详细规划的编制,对专项规划中的防洪设施用地进行了划定。另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的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总量和增速均居全省前列,修建了一批标准高、质量好的水利工程设施。目前,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实现下游堤防闭合,流域性大洪水在市区段完全实现归槽,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总投资近20亿元的木兰溪防洪二期项目列入中央补助,年内将实现全线动工;萩芦溪白沙段等32条中小河流128公里治理,共完成投资8.8亿元;东圳水库等181座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共完成投资4.92亿元;全市42座大中型水闸被列入水利部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计划,其中2座已完成审查,4座已完成初步设计。 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抓紧全市防洪排涝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破解河道清淤除障难题,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以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保障执法有力有效等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