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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专项整治 重拳打击占道经营行为
【发布日期:2017-06-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公路边的移动摊点不仅影响城市的形象,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道路通行安全。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保障城区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按照仙游县委文明办的工作要求,根据仙游县城市综合管理有关规定,自即日起,由鲤城街道城管办、鲤南镇城管办、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仙游县城建监察大队派员组成联合整治小组,自6月16日至6月30日,在鲤城街道、鲤南镇辖区开展为期15天的整治沿街占道摆摊专项行动。
    昨日上午,尽管天下着雨,但联合整治小组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开始开展占道摆摊专项整治。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评年,仙游县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仙游县决定从6月16日至6月30日多部门联合开展沿街占道摆摊整治行动,联合执法队将重点对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叉路口等繁华地段占道摆摊售卖商品、机动车摆摊设点或巡游兜售商品、商家在人行道上摆放广告物品,阻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的进行全面整治。此次整治范围和对象为在鲤城街道、鲤南镇辖区范围之内,每日7:30—21:30,禁止在道路上占道摆摊售卖商品。沿街各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占用人行道、临时停车位摆放商品。严禁使用机动车沿街摆摊设点或巡游兜售商品。禁止商家在人行道上摆放广告帐篷、充气拱门、充气玩偶等广告物品,阻碍行人在人行道上正常通行。
     对摆摊设点售卖商品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责令自行纠正占道行为,并拍照取证;第二次一律没收售卖商品及制作设备,并由交警按照交通法规对占道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如使用无牌电动三轮车售卖商品的,一律依法强制切割报废车辆。对违规在人行道上摆放广告帐篷、充气拱门、充气玩偶等广告物品的,一律没收或现场销毁广告物品。15天联合整治之后,相关部门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查处沿街占道摆摊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全力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整洁亮丽、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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