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纳沙”将对我市造成严重风雨影响
气象部门提醒:注意防范台风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山洪和地质灾害
【发布日期:2017-07-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记者 黄凤珍)记者昨从市气象局获悉,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目前向西北方向移动,将于29日下午到夜间登陆台湾中南部沿海,30日白天在福建中南部沿海再次登陆。29日起我市将有严重的风雨天气,沿海风力最大可达11~12级,30日~31日有暴雨到大暴雨。
  “纳沙”昨天14时中心位于台湾台东市东偏南方向约469公里的海面上(北纬20.3度、东经124.8度),中心附近最低气压980百帕,最大风力11级(30米/秒),七级风圈半径120~25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40公里。
  预计台风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最强可达台风或强台风级,将于29日下午到夜间登陆台湾中南部沿海,30日白天在福建中南部沿海再次登陆。
  29日白天,我市沿海风力逐渐增强至7~8级阵风9~10级;30日,沿海风力继续增强至9~10级阵风11~12级;31日旋转风7~8级阵风9~10级。
  7月29日20时~8月1日20时过程累积雨量150~250毫米,局部超过250毫米。 逐日预报如下:29日白天,有阵雨;29日夜间~31日,有暴雨到大暴雨;8月1日,有中雨,局部大雨到暴雨。
  气象部门提醒:29日起我市将有严重的风雨天气,请航行或作业船只及时回港避风,沿海养殖设施提前加固,防范强风暴雨和巨浪危害;景区及涉岛旅游需加强人员疏散等安全管理工作;注意防范内陆强风,请建筑工地加固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请注意防范台风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山洪和地质灾害。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