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市卫生监督所督查保饮水安全
【发布日期:2017-08-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钱碧云)日前,市卫生监督所深入莆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卫生监督员检查中见该公司混凝、投药、自检设备运转正常,各环节人员在岗;现场快速检测出厂水,结果:游离余氯0.4MG/L、浑浊度0.11NTU、pH值6.9,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卫生监督员要求该公司汛期要坚持值班、巡查制度,根据源水水质变化,及时调整对应措施,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