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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子护照与以往有不同
【发布日期:2012-05-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1、指纹采集
    按照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均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可以现场采集。申请人因手指条件等原因无法采集指纹信息的,不影响电子普通护照的申办和出入境边防检查。
    采集程序:昨日,记者在省出入境管理局的办证窗口看到,指纹采集将由采集、核验的2个窗口的2台机器操作完成,采集指纹的过程全程有摄像头监控。
    按照采集流程,采集指纹将按照先右手、后左手的顺序轮流进行,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当有效的指纹信息不足2枚时,应当按指位优先高低提取不足数量的指纹图像。此外,针对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
    2、现场签名
    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另一个不同是申请人签名由原来在护照上面签名改在申请表上签名。按照规定,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应当在办理人员面前当场签名,以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申请人签名信息扫描至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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