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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规定纠缠胁迫游客买东西最高罚20万
【发布日期:2012-12-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11月27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云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如是规定。而违反此项规定的,旅行社最高将被罚20万元,初犯并处停业整顿,1年2次以上违法的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旅游从业人员最高可被罚3万元,情节严重者吊销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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