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旅游
中领馆提醒泰南中国游客勿自驾汽车摩托车等
【发布日期:2014-02-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据中新网报道,中国领事服务网援引驻宋卡总领馆消息,春节期间,在泰国南部旅游胜地普吉岛、苏梅岛、涛岛和甲米府,中国游客因自驾汽车、摩托车和摩托艇引发近20起事故和纠纷,造成人员受伤或被车、船主以损坏为由,索取高额赔偿。
    中国驻宋卡总领事馆特提醒赴泰南旅游中国游客:泰国机动车为左行,驾驶机动车需持有泰国驾照,持用外国驾照或无驾照开车属违法违规。因驾驶习惯不同、不熟悉车、船性能和路况、海况等原因,外国游客自驾时容易发生事故。而当地对摩托车、摩托艇出租的管理极不规范,易发生经济纠纷。
    鉴此,建议中国游客勿自驾汽车、摩托车和摩托艇,更不能将护照作为抵押租借车、船。如发生事故或纠纷,请即向当地旅游警察或警察局求助,电话:1155或191;也可与驻宋卡总领馆联系寻求协助。总领馆领保协助电话:081-7665560。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毕业启航 共赴新程 湄职院举行2025届学生毕业典礼
  • 荔城区北高镇 深入基层听民声 办好实事暖民心
  • 古韵新声颂党恩 我市举行“迎七一”文化惠民专场演出
  • 西天尾镇开展宗教场所消防演练 筑牢安全“防火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