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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加大2014年对台旅游奖励力度
【发布日期:2014-05-20】 【来源:福建旅游之窗】 【阅读:次】【作者:】

    日前,经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海峡旅游”奖励新政策。
    新政策规定:对组织国内居民经福州口岸赴台湾(含金门、澎湖地区)旅游的,或外地市旅游团队经大陆其他口岸赴台湾(含马祖、金门、澎湖地区)旅游、返程进入福州旅游,由福州市旅行社地接并在福州市星级饭店住宿一晚以上的,给予福州旅行社每人次奖励50元。奖励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福州市赴台(含金、马、澎)游组团社2014年度起组织国内居民经马尾港客运站赴马祖旅游或经停马祖后进入台湾本岛旅游的,每人次给予100元宣传促销经费补助。补助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福州市赴台(含金、马、澎)游组团社每批次组织不少于100名游客,且以包船方式赴马祖旅游或经停马祖后进入台湾本岛旅游的,每船给予旅行社1.5万元宣传促销经费补助,补助有效期自市政府批复同意之日起一年内。享受该项补助的,不再享受海峡旅游其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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