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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2条措施整治市场“顽疾”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中国旅游报】 【阅读:次】【作者:】

  取消定点购物、严打欺诈销售、禁止不合理低价游……4月15日起,云南正式施行22条旅游市场整治措施,从旅行社、导游、景区和政府履职等环节的“症结”着力,整治市场“顽疾”,确保云南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
  其中对旅游购物、低价组团等焦点问题,云南划出多条“红线”,明确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将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普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厉打击购物商店针对旅游者的各类欺诈销售行为。
  对于不合理低价游,除严厉打击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外,云南还将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实施行业禁入。
  为确保措施执行到位,云南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彻查旅游购物商店“保护伞”问题。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建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3支队伍,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提高旅游市场执法和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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