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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规范民宿管理告别“无证经营”
【发布日期:2017-06-01】 【来源:中国旅游报】 【阅读:次】【作者:】

 

    近日,笔者从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厦门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对民宿规模、经营、申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民宿业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办法》要求,注明民宿建筑层数、客房数量及建筑面积,规范民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经营管理及公共卫生等条件,明确民宿申办材料。规定单栋房屋客房数不超过14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区域,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
    据了解,今年2月,厦门有民宿2600余家,房数超1.6万间。但此前只有鼓浪屿于2016年起实施《厦门市鼓浪屿家庭旅馆管理办法》,有130余家家庭旅馆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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