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4次入狱不悔改 盗窃5元判8月
莆田一重庆打工仔贼性难改,盗窃虽少但仍获重判
【发布日期:2013-07-1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夕瑶)从重庆万州到莆田打工的熊某,曾四次被判入狱,出狱后整日不仅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还干起了偷盗的勾当。这一次,熊某入室盗得5.1元人民币后被当场抓获。日前,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熊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悉,43岁的熊某出生于重庆万州,只有小学文化的他曾因犯盗窃罪、故意杀人罪、抢夺罪四进监房。2011年4月,刑满释放的他决定来到莆田打工赚钱,但不久后,屡教不改的秉性又使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2012年7月23日凌晨,被告人熊某窜到荔城区新度镇某村翻墙潜入村民林某家中,盗走二楼房间桌子抽屉里的5.1元现金。此时恰逢林某回家,熊某听到楼下有人开门的声音后十分慌张,从楼上跑下冲出门外准备逃离,失主林某随即追赶并高喊抓贼,闻讯赶来的村民当场将熊某抓住。
    虽然仅盗五元,但因是累犯,法院最后还是作出了上述判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焦点图片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 湄洲岛生态低碳发展案例再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
  • 大爱和平 文明互鉴 第九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在湄洲岛举行
  • 灵华线羊角寨隧道上演“紧急救援”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