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地头响起法槌声
涵江法院加强巡回审判“零距离”打造维权直通车
【发布日期:2013-07-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吴美琳 邱益鹏 曾庆林】
“法官,谢谢你们了!如果不是你们苦口婆心的劝说,我们这个家庭真是完了,也可能会毁了孩子。”7月24日上午,案件当事人、新县镇的苏大娘欣闻与亲人的诉讼在法官的调解下和睦如初,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这是涵江法院在乡村开展巡回审判中出现的一幕。 涵江法院院长陈思容告诉记者,涵江法院针对辖区农村点多、线长、面广,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等特点,积极能动司法,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巡回审判86起,走访群众130余户、下基层229人次、化解矛盾纠纷71起,既保证了群众的利益,又为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一个案子法官来回走了五趟
家住偏远山区涵江区新县镇的老妇苏某今年年近八旬,因为患白内障几近失明行动不便,其唯一的儿子因夫妻关系不和迁怒于老人,不仅不给老人治病,也不赡养她,苏某一气之下打电话向涵江法院提起诉讼。但让苏某烦恼的是,山区新县距离涵江城区路途不近,如果开庭,年迈的她如何受得了一路颠簸。让苏某没想到的是,立案后,涵江法院的承办法官来到她家里办案来了。 该案件的承办人吴明松法官告诉记者,接到案件后,发现老人对事实描述不清,如果让当事人到城区开庭,真实情况很难捋清,必须到现场去。 3月28日,吴明松法官和同事们一路驱车,深入山区,去苏某家了解情况,会见其邻居、村干部等,经过一天的奔波,事情来龙去脉清晰地展现在吴明松的脑海里。 7月24日,为了这个案子吴明松和同事们已是第五次来到苏某家,吴明松再次苦口婆心地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法情亲情双管齐下,终于使苏某的儿子、儿媳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出钱为苏某治疗白内障,同时,重新担负起赡养义务,母子重修于好。 “巡回审判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的一种常态。”陈思容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该院巡回办案总里程达700余公里,巡回审判不仅能让法官在基层了解到最真实的情况,也给当事人省了不少时间、精力、财力,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定期定点服务方便群众诉讼
为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需求,该院依托18个“无讼村居创建点”、5个法官工作室、法官维权工作站、40余个便民诉讼点,在辖区工业园区、企业、农村、社区等重点地区或边远地区设立30个巡回办案点,各法庭法官分片负责挂联乡镇,定期联络,具体案件由挂联法官到案发地进行调查、开庭。按照定法官、定时间、定地点的“三定”原则,挂钩法官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就地法制宣传等服务,变“等案上门”为“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群众在家门口直接可以打官司。 庄边镇大汾村村民黄某和易某因林地纠纷已有多年的矛盾,两家因此多次发生冲突。今年1月23日,原告黄某一纸诉状将被告易某告上法庭,要求法庭确权,被告易某赔偿损失。法庭的受理后,将此案转交庄边镇挂钩法官周庆承办,周庆法官先后于3月11日、4月18日、5月21日、6月28日多次深入大汾村对此案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庄边镇镇干部、大汾村干部、村里有威望的人员一起,召集双方当事人到事发现场或村委会进行调解。经过联合调解,双方达成重新由有关政府部门确认地界,在确认地界之前保持现状,并保证不再因此发生纠纷,一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也都表示满意。 不拘泥于在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审判,因地因时采用灵活机动的巡回审理方式,把法庭开进村民院落、社区办公室、田间地头、企业学校等场所,把纠纷化解在当地。“带着案子下去,比坐堂审案的效果好很多。”陈院长说,农村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有其自身特点,当事人有时打一场官司只为赌一口气。这样的案件法官判决不难,但一方败诉的结果会使得矛盾非但得不到化解,反而可能进一步激化。在巡回审判时可通过走访,充分了解矛盾的历史渊源和当地的人情世故,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变“开庭讲法”为“下乡送法”
该院还充分利用每次巡回审判的有利时机,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庭设到村组,庭审现场就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鲜活的普法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经常活跃在普法宣传一线的翁国山法官说。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院各巡回审判点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200余人次,入村现场化解矛盾纠纷70多起,得到了老百姓的交口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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