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秀屿区司法局狠刹节日不正之风
【发布日期:2013-09-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陈鹏)中秋国庆将至,近日,秀屿区司法局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狠刹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送礼等不正之风。
    按照要求,该局要求全体干部要做到:严禁公款送月饼送礼,收受群众尤其是监管服务对象的实物、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节礼。严禁使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为配偶子女朋友等安排旅游,严禁使用公车探亲访友、外出游玩。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津贴补贴规定,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