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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检察院公诉环节严把取保候审“三关”
【发布日期:2013-09-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于岚 郑丽丹)  为强化诉讼监督力度,秀屿区院公诉部门对侦查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是否合法严把“三关”。
    首先是严格审查程序关。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在公诉环节承办检察官在提审犯罪嫌疑人,审阅卷宗之后,在审查报告中均提出是否同意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意见,包括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定从重从轻情节及法律依据等。同时,严把改变强制措施关。凡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当的案件,严格执行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和报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审查层层把关。另外,严把强制措施执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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