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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法律顾问 企业不吃讼争亏
涵江区推出法官“1+1”挂钩企业调解纠纷促发展
【发布日期:2013-11-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通讯员 黄健忠 黄征】

    核心导读:涵江法院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中,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设立“无讼企业”工作点,并在该点设立“法官工作室”和调解衔接工作站,实行“1名院领导带1名法官挂钩1个企业”的“1+1”挂钩联系制度,由挂钩法官定期驻点办公,将司法服务端口前移,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打造便捷式司法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健全制度,跟踪落实,紧盯风险固堤补漏


    “做买卖首先要讲诚信,同时要规范合约。在诚信的情况下,合约是一张废纸;在不守信时,合约就化身为一份保障。”坐落在涵江区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的福建新世纪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裁刘光荣深有感触地说。
     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是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一个重要的科技工业园。自成立以来,先后引入外资、民营工业项目42个,其中规模企业17家,工业年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
    新世纪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港商独资企业。几年来依靠技术创新,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迅速扩大,然而困扰企业的各种纠纷也随之而来,成为影响企业顺利运转的头疼事。
    2011年3月,涵江区法院专门在赤港华侨经济区设立法官工作室和调解衔接工作站,实行法官“1+1”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即“1名院领导带1名法官挂钩1个企业”),将司法服务的端口前移,挂钩法官主动走进该公司,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帮助优化合同、防范风险漏洞。着重对对于日常经营各个流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法律帮助。例如买卖合同中常涉及到的担保问题,样本里就有约定要以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作为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注意签名的位置不能错等等。
    “法官向我们讲解的都是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能够立竿见影,”刘光荣流露出感激之情,“今后还要多向法官咨询,活学活用,免得企业再吃亏。”
    “许多企业纠纷正是因事前的法律疏漏而引发,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获得专业的法律指导就完全可以避免。法官进企业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管理防范机制,而且还要进一步跟踪落实。”挂钩法官刘勇认为。
    目前,赤港法官工作室已为5家企业指导生产经营合同修改10余次,与企业代表开展座谈8次,先后39次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或法制宣传活动。

 

巧用诉保,执行让利,快调快结实现双赢


    订立合同环节的漏洞堵住了,但对于像新世纪公司这样的产品供应商来说,不免会遇到出货后收不到款的风险。客户可能基于经济利益考虑,故意违约,拖欠货款。
    对于此类涉企纠纷,涵江区法院从全局角度统筹应对,组织精干力量,建立“绿色通道”,灵活运用诉讼保全措施,尽力做好“有保有调”工作。
    今年,该辖区一企业在深圳的8个客户先后出现了拖欠货款现象,使企业利益受损致诉讼。涵江区法院经过了解,8个被告在深圳都有一定规模,具有归还欠款的能力,遂启动保全调解模式。在向8个被告送达应诉法律文书后,经办法官即刻奔赴深圳,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8个被告中的大部分都在较短时间内联系涵江区法院,透露出调解意愿;同时也提出,由于受经济因素影响,无力立即偿付巨额债务,请求在时间上予以宽限。原告企业秉着“做企业要和气生财,要替客户多想”的朴素观点,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允许对方分期兑现所欠款项。经办法官也适时表示,如果调解会尽快按照调解协议,提前解封被冻结账户。最终,原告与其中7家被告企业达成调解。另一被告也在二审期间撤回上诉,与原告达成执行和解。
    “采取保全调解的做法,不是为了保全而保全,而是针对企业经营纠纷的具体情况切准调处的突破口。不仅保护原告方的利益,也给被告方便,及时解封账户,平息企业纠纷,获得了共赢的结果。”涵江区法院方季萍副院长说。

 

人文关怀,诉前评估,情理相融依法治企


    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类涉法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化解,可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也时有发生。去年7月的一天。一企业员工浦某在上班期间,因操作机器设备不当,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浦某的家属及朋友几十人围堵在公司门口,要求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00万元。挂钩联系企业的法官获悉情况后,立即介入纠纷调处,与司法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共同开展诉前联调工作。法官一方面安抚浦某家属的情绪;另一方面向双方释法答疑,向企业阐明处理工伤事故的司法流程,以及企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特别是耐心地为死者家属指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赔偿标准与数额。经过诉前评估,死者家属自觉降低了过高的诉求,企业也同意在法律规定应该赔偿的数额基础上,酌情增加金额。最后双方达成赔偿55万多元的调解协议,并依法向法院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
    据了解,今年来,该院法官工作室指导企业调解85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19人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07件。
    “实行‘1名院领导带1名法官挂钩1个企业’的‘1+1’挂钩联系制度,由挂钩法官定期驻点办公,将司法服务的端口前移,实现‘法官在身边,纠纷早处理’”的工作格局,有利于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持续化、系统化、制度化。”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耳熟能详的余文唐说。新世纪总裁刘光荣也表示,企业要依照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配备专门的法务人员,在对外订立合同、提供担保等方面进行审查,以免存有法律问题或漏洞,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意识。    晚报记者 林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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