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陈炳 林夏媛)“拾金不昧,本不是新闻了,但轮到自己亲身体验这种社会正能量的日益增长,还是让人倍感欣喜。”昨日上午,当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拾金不昧的事迹在全院上下传开后,一位单位同事如是告诉记者。 据了解,11月6日晚,市检察院民事行政处处长郭国林同志下班途中路过龙桥市场,在一巷子里拾到一钱包,内有三张身份证(失主许某,许某母亲及失主朋友)现金700多元和一张他人写给失主许某,借款金额为6.2万元的借条。郭国林想到平时在办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中,常有债权人借款给债务人却没写借条或丢失借条,而债务人不守诚信趁机赖账致使债权人无法讨回借款的情形,将心比心,失主一定非常着急。在原地苦等失主未果后,郭国林心想一定要找到失主,免得失主焦虑忧心。 第二天一上班郭处通过拨打114查询失主许某户口所在的派出所电话,找到失主许某所在地的辖区片警,再联系上了失主许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多方寻找,最终联系上失主许某,及时归还了钱包。心急如焚的失主得知是人民检察官帮忙找回钱包后,由衷的竖起大拇指表示敬仰和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