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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扭的瓜注定酿就苦涩的恶果
涵江一情侣分手后,女子拒绝与前男友和好遭强奸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婷】
    核心导读:甜蜜相恋抵不上错手伤害,惜日情侣反目的案例往往令人唏嘘不已。涵江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强奸案,赵强在与女友分手后,要求对方与自己和好继续交往未果,竟强行将女友奸污。法院一审以赵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女友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判处赵强有期徒刑3年3个月。
    50后的赵强(曾犯罪)出生于仙游,近几年在涵江打拼工作。2012年11月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漂亮女孩晓云,俩人迅速坠入爱河,并在涵江保尾租一房子开始同居。相处8个月后,晓云发现俩人性格不合适,对这段感情失去了信心,于是向赵强提出分手,同时搬离了俩人同居的“爱巢”,平日也总避开赵强。分手后,赵强心里总想挽回和晓云的这段感情,直到8月间他听朋友说晓云在涵江某小区购置了一套房子,他获悉后雇佣一辆摩托车跟踪晓云后,强行进入晓云所居住的家中,欲与晓云发生性关系遭强烈拒绝后,失去理智的赵强不顾晓云反抗强行与晓云发生性关系。事后,晓云看赵强睡着了,急忙拿起包和手机跑到楼下报警。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赵强已经离开现场。4天后,办案民警在涵江区某超市门口将赵强抓获归案。
    经查,赵强有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二人虽然曾存在同居关系,但案发时同居关系已经结束。案发当晚,晓云有反抗行为,案发后还立即报警,赵强明知女友反抗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具备强奸故意,其行为侵害了晓云的性自主权。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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