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电信诈骗伎俩层出不穷,不良分子经常根据社会热点虚构出借口实施诈骗。近日,漳平溪南镇人易某原、易某锋以“车辆享受国家财政补助”的形式,上演购车退税连环骗局,被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3年底,漳平溪南镇29岁的易某原、22岁的易某锋在莆田同伙“红毛”(在逃)的邀请下到莆田“赚钱”。在莆田城厢区梅园路某小区套房内,易某原、易某锋与莆田同伙“红毛”、“小黑”(在逃)分工协作,通过电话以“车辆享受国家财政补助”的形式进行诈骗,并商定诈骗款具体分成。易某原、易某锋在二楼专门负责拨打购车车主的电话,通过“红毛”提供的详细的车主的个人信息表,使用三部手机,冒充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人员,拨打车主电话告知车主可以享受国家惠民补贴三千元,并提供假的国家财政补贴中心的二线电话给车主,要求车主继续拨打二线电话确认。红毛、小黑在三楼负责二线电话继续实施诈骗,两人冒充国家财政补贴中心,对上当拨打电话进行核对的车主,假意根据车主与车牌号码的核对,要求车主提供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告知其要到ATM自助取款机进行数据连接,伺机盗走车主卡上资金。今年1月4日,经接到诈骗电话的车主匿名举报,易某原、易某锋在出租房内被抓获。据调查,易某原、易某锋平均每天各拨打五十几个电话,至被抓获时,两人拨打车主电话进行行骗共计1799人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