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为争一楼门店的产权,年近50、大学文化的大儿子不顾数十年的养育之恩、手足之情,动手打伤七旬老母及同胞兄弟,母子三人为此对薄公堂。此案日前由涵江法院进行审理。 经审理查明,案件中的王老太和已故丈夫共养育二子一女。在80年代初,王老太和丈夫筹资建了一栋5层高、2个店面的房子。建成后,王老太以及三个子女各分一层套房,两个门店分别归大儿子老王、小儿子小王。 丈夫过世后,王老太为了偿还建房时欠下的大笔钱财,和家人商量之后,将小儿子的门店、王老太所属套房、以及小女儿所属套房卖掉,一部分用以偿还欠款,一部分分给大家。此后,王老太便住进了大儿子的门店,作为自己的生活住所。 然而,在外地工作的大儿子老王回来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老王不仅把王老太的生活用品、衣服搬出门店,甚至用铁链和钥匙把门锁住,不让王老太靠近。这也开头发生的闹剧,拉开序幕。 2013年9月8日早上,王老太为了进入门店,拿起一个砖头砸打门店上的锁头。在楼上的老王听到声音后,火速赶到楼下去阻止王老太的行为。然而暴力的行径,真是让人不胜唏嘘。老王先用手往王老太的头部打了三巴掌,后将王老太的左手拉伤。其弟小王开电动车下班回家时,撞见老王的暴行,而老王一见其弟便二话不说将其电动车推倒,随后双方开始互殴。老王捡起现场的塑料水管殴打小王,用拳头殴打小王鼻子,致其鼻子受伤,后经在场人员劝阻双方停止互殴。公安机关接到在场人员的报警后,赶到现场将老王抓获归案。这场家庭闹剧才结束。 同月20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王身上检见的损伤,其形态特征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其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被害人王老太身上检见的损伤,其形态特征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其肢体挫伤、左第5指近节指骨基底部骨折,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老王无视国法,故意伤害被害人小王身体健康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因为被告人老王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小王造成经济损失,故老王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判处老王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赔偿小王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法医活体伤情检验费、伤残等级鉴定费共计40265元。 古语有云:“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母亲的生养之恩,何其之重。手足亲情,亦是今生之缘。区区一间门店,怎能相比。相信,铁窗下的老王会进行悔恨的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