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老赖被执行 千里锦旗赞法官
被执行人成为涵江因失信被禁乘飞机第一人,经动员终还欠款
【发布日期:2014-08-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钟丽秀 翁智伟】
8月20日8点整,上班铃刚响起,涵江法院大门口便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访客”。这名男子手拿着刻有“秉公执法、弘扬正气” 的锦旗走到安检室,激动地说:“我要去执行局,我要当面感谢为咱老百姓办实事的执行法官!”原来,他是来给法院执行局送锦旗表谢意的。他叫刘某前,他是不远千里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谭区某村刚赶来的,此行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四川欠款案,委托涵江执行
案情追溯到4年前,林某因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经营鞋子生意,委托刘某前为其提供电镀鞋模具加工服务,至2011年12月30日,林某欠刘某前加工费81263元,且拒不支付,故刘某前于2012年10月24日将林某诉至宜宾市南溪法院,业经该院审理并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林某分三期向原告刘某前支付欠款。2012年年底,林某支付款项12184元给刘某前之后便拒不归还,刘某前于2014年4月23日向宜宾市南溪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院经查询林某在当地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全家人已杳无音讯。后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林某这两年均在涵江区开办小型鞋材厂,故南溪区法院于2014年7月31日将本执行案件委托至涵江法院执行。
“四同”速执行,欠款终被追回
涵江法院对受委托执行案件严格遵循同样立案、同样执行、同样督办、同样反馈的“四同原则”,该案于当日受理后,第一时间通过“点对点”查询被执行人林某的财产,并向林某直接送达执行通知书、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等文书,但是林某拒绝签收文书并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涵江法院通过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查询到林某明名下有一部轻型厢式货车,但林某拒绝提供该车的去向,导致法院在短期内无法扣押。因林某患有高血压,法院也无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考虑到“嗷嗷待哺”处于生存边缘的申请执行人,而被执行人林某也并非像其自称的已穷得“一贫如洗”处于山穷水尽的赤贫状态,于是执行法官仍然不放弃,且短短9个工作日内,就前后三次顶着酷暑到林某住处,期望与其进一步沟通,但林某以要谈业务为借口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直至8月13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去被执行人林某住处时,林某感概地说“我被你们福建法官这种穷尽一切执行办法办案又不放弃工作的工作态度感动,并且我现在着急要回四川,但是因失信被上了老赖名单库,被限制乘坐飞机了,我同意立即还款,并恳请涵江法院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 至此,执行法官松了一口气,申请人刘某前终于领到了等待四年之久的劳动报酬,而被执行人林某也成为涵江区因失信被禁乘飞机的第一人。
|
- “书院新声”入人心 理论宣讲接地气
- 我省首届职业技能大赛瓷砖贴面项目开赛 同台竞技 “贴”出精彩
- 十年芳华 筑梦远航
- 市总工会助力木兰溪生态文明发展项目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