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诉讼率先进入“微时代”
涵江法院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立体式新媒体诉讼宣传模式,搭建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新媒体桥梁
【发布日期:2014-10-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许双燕】
记者昨日从涵江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开通了我市法院系统首家实名认证的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名称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微信号为“pthjfy”,类型为订阅号。 涵江区法院微信平台包括“司法公开”、“诉讼服务”、“司法观察”三大类,涵盖法院动态、诉讼指南、法律法规、文书格式等八个子栏目,还有不定期发送的法院资讯共享。 为方便微信平台的使用和推广,在涵江区法院的新浪官方微博发布预告,公众只需用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订阅涵江区法院微信,获取信息,在手机微信客户端动动手指,就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与涵江区法院进行交流互动。 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涵江法院积极加强新媒体建设,主动运用新媒体平台,与人民群众加强沟通,现已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立体式新媒体宣传模式,搭建人民法院和广大群众之间互动交流的新媒体桥梁。为人民法院进一步提升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进行新探索、做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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