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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深陷“吸毒减肥”的谎言
女孩林林为求苗条身材,竟信谎言三番五次吸毒并容留他人吸毒,终将自己再次送进监狱,付出沉重的代价
【发布日期:2014-12-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潘敏】

女孩轻信“吸毒减肥”几番吸毒坐牢仍不悔改

 


    90后,正在花一般的年龄,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青春的气息。90后,亦是开始意识到美,追求美的年龄。在以瘦为美的年代,90后女孩林林就为自己微胖的身材而苦恼。一次朋友聚会时,意外地听到朋友说吸毒可以减肥。这让正为此而烦恼的林林如获至宝。林林从此沉迷在“吸毒减肥”的谎言中,前前后后吸毒4次,被抓进派出所2次,2013年7月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召集朋友再次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成阶下囚

 


    然而,在林林心里依然相信吸毒可以减肥。理由是她觉得每次被抓进派出所后,她都有变胖。为了能继续瘦下去,让身材变得苗条漂亮。林林已然忘了刚出监狱不久的教训,再一次召集朋友一起吸毒。2014年2月的一个晚上,林林怕用自己的身份证会引来公安机关的关注,特意用他人的身份在莆田某度假酒店开了一间房间,叫来了朋友甲一起利用自制“冰壶”,共同吸食毒品“冰毒”。次日晚上10点多,又叫来朋友乙一起采用上述方法吸食“冰毒”。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次日凌晨2点多,公安机关对该房间进行检查,当场抓获林林及其朋友甲、乙,并缴获自制冰壶一只。经检验,林林及其朋友甲、乙的尿液检测均呈阳性。
    涵江检察院以被告人林林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8月6日向涵江法院提起公诉。涵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林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计2次3人次,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林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林林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林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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