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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肉包 移送公安
【发布日期:2015-05-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许利钦)5月11日,涵江区食药监局将一起吴某某加工肉包非法添加含铝的“泡打粉”的案件移送涵江区公安局依法处理。
    据悉,当事人吴某某福建省南平人,他在涵江区涵三路开办一家肉包加工店。为了使肉包更好卖,擅自在加工肉包时非法添加含铝的“泡打粉”。
    据涵江区食药监局林姓执法人员介绍,含铝的“泡打粉”属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在加工肉包时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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