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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检察院坚持“同等保护”落实异地帮教工作
【发布日期:2015-07-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佘晓冬 林丹丹)日前,城厢检察院接受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联合对一名涉嫌诈骗的莆田籍未成年人黄某展开跨区域协作帮教。为切实保障异地帮教的成效,城厢区院坚持“同等保护”理念,将黄某纳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体系,设置“套餐”式课程进行帮教。
    今年17岁的莆田籍男子黄某,在厦门市因犯诈骗罪被翔安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后经协商,由黄某的经常居住地即城厢区检察机关开展帮教。针对黄某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漠的问题,检察机关向其赠阅了有关的青少年法律书籍,适时进行“法律教育”;针对黄某与监护人沟通较少的问题,定期家访,指出不当的教育方式,进行“亲子教育”;针对黄某性格内敛、文静内向的特点,安排其到莆田市福利中心老人区参加义务劳动,与老人谈心、到福利中心厨房帮厨,定期开展“劳动教育”;安排黄某参观闽中革命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经过两个月的“套餐”式课程帮教,黄某开朗了不少,能够主动汇报每月的动态,并表示要多参与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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