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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食药监分局联合公安部门捣毁2处违规生产泗粉窝点
【发布日期:2016-01-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陈晓霞 蔡建华)近日,荔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辖区2家小作坊生产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泗粉成品及木薯粉、地瓜粉等食品原料、硼砂(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等当场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笔者了解到,2家作坊负责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介绍,泗粉是莆田当地的一种风味小吃,用地瓜粉制作而成,为节日热销食品。为强化对莆田传统特色民俗食品监管,保障群众日常饮食安全,10月底开始,荔城食药监分局依法委托有资质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共对辖区食品小作坊生产的泗粉、米粉、线面等民俗食品进行抽样检查26批次。12月8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局辖区2家泗粉加工厂生产的泗粉中硼砂检测数据均超过500mg/kg,参考值为“不得使用”;铝检测数据均超过600 mg/kg,参考值为“25 mg/kg”。该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在其中一家小作坊屋内发现了硼砂等添加物,该作坊负责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当日进行立案调查,并对上述不合格食品及原料进行扣押,防止流向市场。
    该局执法人员表示,“《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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