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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的”司机载客 伺机行抢乘客
年关已近,警方提醒出行和返乡的人们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乘坐“黑车”,以防上当
【发布日期:2016-01-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吴舟 吴菁菁】

    核心导读:犯罪团伙先是冒充司机载客,尔后两次行抢乘客财物共计人民币11158元。近日,经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肖某和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准备作案工具,冒充司机抢劫


    2014年间,90年出生的湖北恩施男子肖某与老乡王某等人一同前来莆田打工,因花销太大,肖某没有积蓄,便萌生冒充司机载客抢劫的念头。于是肖某叫来王某、陈某和庾某(均已判刑)共同谋划,四人各自出资2000多元购买了一部二手面包车,并准备了刀、钢管、胶带等作案工具。


合伙诱骗乘客,屡屡抢劫行逞


    当年11月16日21时30分许,由庾某开车,陈某坐在副驾驶座,肖某和王某坐在后排,四人驾驶着面包车来荔城区黄石镇一路口等客,不一会儿,便有一名女子上车前往莆田,庾某随即开车出发,当车行驶至一高架桥下时,肖某顿时凶相毕露,一把捂住该女子嘴并用胶带封住,陈某等人便抢走女子身上的2300元现金、1部手机及项链戒指等物,之后将其推下车。
    仅仅过了一个星期,肖某四人再次驾驶面包车来到黄石高速路口处等客,恰巧遇到从广东坐大巴回家的陈某某,陈某某上车后,肖某等人动手将陈某某打成轻微伤,迫使其不敢反抗,同时用胶带封住陈某某的嘴巴,捆住其双手,之后抢走陈某某身上的现金6000元,1部OPPO牌手机、1部联想牌手机和12个玉手镯。经鉴定,被抢手机共价值2858元。


年关出行高峰,请勿乘坐“黑车”


    年关已近,正是游子返乡的高峰,检方在此提醒乘客,打车一定要坐正规出租车公司,不要贪便宜或方便乘坐“黑的”,以免上了坏人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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