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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共同担责
涵江区11部门联合举办3·15消费维权纪念活动
【发布日期:2016-03-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郭慧涵】

 

 

  日前,涵江区工商局、涵江法院、检察院、食药局、经信局、商务局、物价局、消防大队、盐业公司、烟草公司、中国移动等11个部门在城区商业繁华地段举办“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2016年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摆放了工商部门精心制作的宣传展板,吸引许多市民驻足。各部门还向市民发放了有关消防、食品、烟草等消费维权相关的宣传单、315明信片、印有宣传图样的环保购物袋等材料千余份。同时现场还设立投诉台接受市民咨询70余次,受理投诉1起。
  为了提高市民识假辨假本领,区工商局局长蔡金珍走上街道为群众讲解识假常识:“你看这个假冒的“云南百药”药膏和真的“云南白药”,如果不仔细识别就很难发现,现在许多的不法商家通过在香港等地注册一个类似的商标再委托内地生产,用来蒙骗消费者。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可以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不少市民上前围观,患有风湿疾病的陈老伯听完工商人员的辨析后恍然大悟:“幸亏今天学了这一招,以后购买东西可要睁大眼睛选购了。”
  据了解,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涵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的各大主要商业街道摆摊设点,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同时于近日集中销毁了一批货值3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物资,持续净化了消费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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