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两年三酒驾 后果很严重
秀屿查获一“摩的”司机涉嫌酒驾,因累犯将面临严厉处罚
【发布日期:2016-05-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郑丽娟】
核心导读:一次酒驾的处罚,就足够驾驶员铭记一生了。可笏石一个80后摩的阿哥却屡次酒驾不思悔改,不久前,在笏石城区再次因酒驾被民警查到,这已是他两年内第三次酒驾被查,而此次他将面临最严厉的刑事处罚。
  4月21日晚上,秀屿笏石交通管理中队民警在顶社路与顶峰街交叉路口500米处设点检查过往车辆,19时30分许,民警准备对一辆男式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该车驾驶员看到交警后,想要强行从路边开走,结果还是被民警查获。经过检查发现这名驾驶员罗某某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8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罗某某到笏石盛兴医院进行了抽血送检,并全程进行了录像拍照,固定证据。
  4月23日,福建恒信司法鉴定所出具了罗某某的血液鉴定结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120.87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行网上比对时,更令在场所有民警大吃一惊,原来这已是罗某某第三次酒后驾驶了。经查,驾驶员罗某某(522224198001234813,贵州省石阡县聚凤乡马鞍山村)2014年9月11日,因为饮酒并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湄洲湾北岸交警大队查处过一次;同年12月21日,又是因为饮酒并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湄洲湾北岸交警大队查获,不但被罚款,而且被拘留。而这次已是罗某某两年内第三次酒驾被查了。驾驶员罗某某告诉民警,今天晚上吃饭时喝了点酒,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那么巧再被交警抓到。可偏偏就被交警查获,真应了那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当民警告诉罗某某他将面临的处罚时,罗某某悔恨地说:“失去了自由,该怎么过啊!以后坚决戒酒,绝不再酒后开车了”。但愿他说的是真话并切实做到。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