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为刑释少年铺就一条平安阳光道
涵江检察院联合开展“三无”未成年罪犯刑释护送工作获点赞
【发布日期:2016-06-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陈钦燕)日前,涵江检察院联合区法院、救助管理站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罪犯李某送回贵州老家,为迷途的少年铺就一条阳光道。
  据统计,2013年以来,该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其中无本市区户籍、无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近亲属暂住本市区、无能力返回户籍地的“三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占64%。为促进“三无”未成年罪犯刑满释放顺利回归社会,该院联合区法院、救助管理站出台了《关于“三无”未成年罪犯刑释护送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
  依据规定,该院和区法院在征得“三无”未成年罪犯同意后,将他们送交区救助管理站护送返回户籍地。护送前,该院要将收集到的“三无”未成年罪犯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信息和情况反馈救助管理站,以便做好护送过程中的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并对未成年罪犯再次开展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已成功护送2名“三无”未成年刑释罪犯回家,并持续开展回访跟踪工作。
  刑释护送制度进一步拓宽了救助渠道和完善救助工作,保障失足少年刑满释放后有人接、有人管、有人育,从情感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刑释少年铺起一条平安阳光路,杜绝他们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