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镇海派出所联合办事处查封一家未取得消防验收鞋厂
【发布日期:2016-07-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蔡必婧)日前,荔城镇海派出所联合办事处依法查封一家未取得消防验收的鞋厂。
  社区民警在丰美路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丰美路桥头的一民房内有一制鞋工厂共有二层建筑,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检查发现,该鞋厂未取得消防验收,并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发生各类火灾事故的概率极高。目前,该鞋厂已被依法查封。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