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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受审,只怪当初我太贪”
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把警示教育“搬进”法庭
【发布日期:2016-08-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蔡志忠】
核心导读:如何将警示教育做得实用警人,起到防腐拒腐的作用?这一次,荔城区将警示教育直接搬到法庭,让严肃的庭审告诉工作中的人们,拒腐防腐是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一件多么重要的事。
  8月4日上午,荔城区检察院把警示教育活动“搬进”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区农业局及发案单位拱辰办的部分干部职工走进法庭,旁听了原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吴某某和原荔城区某拆迁公司职员陈某某涉嫌共同受贿一案的庭审过程。
  此次组织机关、镇街、企业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是该院积极探索警示教育新途径,逐步建立“旁听庭审”制度的新举措,即由该院查办的、具有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相关单位的干部职工前往庭审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通过零距离观看“身边人”接受司法审判,做到警钟长鸣,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中,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自己给国家、人民和家人造成了损失,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让旁听人员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慑。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干部职工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树牢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的意识,严以律己,警惕贪欲,更加珍惜工作岗位,更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职务犯罪。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紧密结合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针对特定领域、特定环节的职务犯罪特点进行分析,及时总结职务犯罪规律,不断总结警示教育经验,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有效措施,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态化、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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