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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17人 涉案金额8000万元
荔城区检察院批捕省公安厅督办巨额名车转抵合同诈骗案
【发布日期:2016-08-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吴舟 陈逸阳)近日,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分别对省公安厅督办的“4.11特大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潘某、赖某、卢某、叶某等17人批准逮捕。
  经查,2014年以来,在泉州、厦门等地经营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潘某、赖某、卢某、叶某等17人,在明知王某(已批捕)等人要将所租赁的车辆转抵押实施诈骗情况下,通过出资合股购车或组织他人挂靠租赁的形式大量购置高档汽车,尔后将宝马、保时捷、奔驰等326部高档汽车以包月的形式出租,并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资料用于伪造转抵押材料,共同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8000余万。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潘某、赖某等人还组建微信群互相交流车辆租赁情况及车辆GPS动态等,在遇到王某等人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付租金时,潘某等人便组织车行人员集体出动,利用车载GPS定位将出租并转抵押的车辆盗抢回84部,尔后通过变更车主、车牌的方式迅速转移、变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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