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平安莆田
利用QQ群发展成员 贩卖淫秽视频牟利
事发荔城,案犯以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方式进行犯罪,被判徒刑
【发布日期:2016-1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杨心莹】
核心导读:四川籍来莆务工男子夏某,利用QQ群发展群成员,以会员制方式向群成员贩卖淫秽视频,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
  创建“电影团队”,贩卖淫秽视频
  据悉,2016年2月28日开始,夏某利用QQ网络聊天工具在网上创建QQ群“**电影团队”,以会员制的方式发展群成员,要求每名会员每月缴纳会费10元左右。夏某便在QQ群内传播大量淫秽视频和小说,供会员观看下载。
  东窗事发被抓,被判徒刑罚金
  同年6月中旬,民警在荔城区夏某的出租房内抓获夏某,当场扣押其电脑1台及手机1部,并从QQ群中提取视频80多部、小说10部。经查,夏某在该QQ群累计发展会员200多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近2000元。经鉴定,从该QQ群内提取的视频中有70多部为淫秽视频;提取的10部小说均为淫秽读物。
  荔城法院审理认为,夏某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夏某退出近2000元的违法所得款,及其作案工具电脑1台、手机1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