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林敏)本以为十年过去安然无事的肖某在近日乘坐飞机时却被告知无法购买机票,这时才发觉到事情的严重性,火急火燎地赶到涵江区工商局主动要求缴纳罚没款。 记者昨日从涵江区工商局相关人员处获悉,因拒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缴纳罚款的义务,肖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利用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受限。迫于压力,被执行人肖某昨天主动到工商局缴纳了罚没款。 据悉,2006年,肖某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被涵江区工商局处于1万的罚款,处罚通知书送达本人后,肖某却玩起了“失踪”,躲避执行,拒不缴纳罚没款,无奈,涵江工商局执法人员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罚决定送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无果的情况下, 肖某被涵江区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 涵江区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任何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都应当积极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在高消费、银行贷款、设立企业、担任董事等方面都将予以限制或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