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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不可有 遵守交规要牢记
一男子酒后骑车到派出所办事被当场立案
【发布日期:2017-03-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汤木芸)日前,在秀屿区埭头派出所发生了这样戏剧性的一幕。一男子酒后骑车到派出所办事还耍酒疯,结果被当场立案。
  2月15日下午2点30分许,埭头派出所带班所领导像往常一样在所里巡查,当他巡查到户籍室门口时被户籍室内一名年轻人的异常举动所吸引,一位满脸通红的年轻人正在户籍室内大声嚷嚷着要求户籍警先帮他办理业务。为了维持户籍室的正常业务办理,民警首先安抚该男子的情绪并把其叫到一旁了解情况。在与该男子交谈的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民警瞬间就察觉到该名男子可能喝酒了。果然不出所料,该名男子承认喝了酒,称自己感觉有些晕乎乎的。但让民警想不到的是该男子居然酒后驾驶摩托车来派出所,还将自己的摩托车停在了所内的停车场。
  经警方初步审查,该男子姓林,埭头镇某村人,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开始四处务工。到案后嫌疑人交代:2017年2月15日中午12时许,因为朋友家有人过生日,多年没见面,难得聚一下,朋友间就围在一起各自说说自己的工作家庭什么的,期间大家聊的很开心,喝酒的气氛也很好,所以就比平时多喝了几瓶啤酒,从朋友家出来时就感觉头有点晕,但想想家就离这不远安全骑回家应该没问题。当他骑车经过派出所时想到自己的身份证快过期了,就打算顺便到派出所补办下身份证。因最近要离乡回程务工的民众比较多,所以户籍室办证的队伍排的很长,当时他自己又喝了点酒就嚷嚷着要民警先帮他办,随后就被警方发现自己喝酒并驾驶摩托车的事实。
  经民警对林某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109mg/100ml,现违法嫌疑人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的具体情况也在进一步侦办中。
  纵观全案,该男子除了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存在着侥幸心理,轻信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会有事,不会被警方抓获。在此警方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日常生活中应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切记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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