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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冒充“海归”假相亲骗钱财
嫌犯陈星行骗2万多元,犯诈骗罪获刑9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日期:2017-06-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林婷】
    核心导读:34岁的女子陈星身材娇小,皮肤白皙,面貌姣好。她大专毕业后,换过几个工作,因嫌工作辛苦挣钱又少,故辞职后家中待业,虚荣感极强的她满嘴谎言,为满足自己的日常开支谋钱财,竟与三名好友策划了一骗局,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7年1月初,陈星(涵江人,34岁)与三名好友(另案处理)为挣钱财,经策划隐瞒真实身份、虚构事实,通过参与相亲的方式骗取财物。当月10日左右,陈星来到涵江区下洋的某婚姻介绍所,谎称自己名叫“张冰冰”,刚从美国某大学留学归来,目前在莆田某中学教书,并将其联系方式留给媒人温某。14日晚,媒人安排陈星与男子郑伟见面相亲。后陈星以生日、为表弟缴交警处罚款、订婚等理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郑伟及其家人的财物(共计价值25146元及黄金戒指一枚)。双方订婚并交付彩礼后,陈星突然向男方提出分手并“人间蒸发”,此时的郑伟才发觉此事有蹊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陈星于2月4日被民警抓获归案。
    经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实身份、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5146元及黄金戒指一枚,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因其他同案人尚未到案,暂不予区分主、从犯。案发后,陈星能将大部分赃物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一审判决:陈星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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