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自5月6日起,在秀屿区刮起了一场交通综合整治的“龙卷风”,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全副武装”的交警们,不分昼夜的在各个交通路口设卡查处整治无牌无证、酒醉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埭头派出所的交警,也上街入巷,紧抓各项交通违章行为。但正是在这整治之风正劲、查处行动雷厉风行之时,在埭头派出所门前却发生了一起让人意外的交通事故,在民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时意外的发现肇事者竟然还是酒后驾车,并且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记者通过出警民警以及办案民警那边得知,整个事故大概情况是这样的:5月15日中午12时许,事件的“主人公”、即家住秀屿区东峤镇的李某,应几个朋友之约来到埭头镇的某海鲜楼吃饭聚会。因为李某和这几个朋友大学时相识,关系一直很好,大学四年,可以说是一起睡过一张床、同喝过一瓶水的好哥们。不知不觉间,大家都已毕业好几年了,虽然大家同是莆田人,但毕业后分别在厦门、福州等地工作,不是忙自己的事业就是忙着上班做业绩。虽然之前陆陆续续有过几次相聚,但不是少个陈某就是少个王某,所以每次聚的都不是很尽兴。这次埭头的老朋友难得从国外回来,大学的哥们几个都刚好有空,于是就相约5月15号这天中午在埭头镇这家海鲜楼聚会。 老朋友相见的喜悦之情以及朋友间的相互怂恿之后,朋友之间不断推杯换盏,不知不觉间,李某就喝完了一瓶葡萄酒。醉酒之后的李某意识到自己已经不能正常驾车了,于是就联系了他在东峤的老婆,让她坐公交车来埭头,然后开车送其回家。因为李某的老婆不知道其在哪家酒楼吃饭,李某想着自己离公交站不是很远,于是就决定自己驾车到公交站接她。然而,此时的李某早已忘记了法律法规的警示,带着自己血液中212mg/100ml的酒精驾车上路。不想,就发生了开头那意外的一幕。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的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