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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首创烟花爆竹回收代存
回收代存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结束,消除了三大隐患
【发布日期:2017-06-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翰 通讯员 吴福龙】

       核心导读: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荔城区安监局加强监管,注重创新,不失时机地首创开展临时零售点剩余烟花爆竹的回收代存工作。实行回收代存工作,消除了三大隐患:一是消除历年来难以解决的隐患。二是消除剩余烟花爆竹无人管隐患。三是消除私自藏匿隐患。为此,部分老百姓反映说,这是安监部门为民办了一件实事。


出重拳  抓监管


       荔城区安监局把安全红线意识刻在心上,未雨绸缪,在烟花爆竹销售淡季中调查发现问题加强安全监管,在批发、运输、销售、储存的链条中抓薄弱环节,在临时零售点经营许可期满后抓回收代存。出台了荔安办[2017]58号文件,推出了目标、任务、步骤、时间、督查等措施办法,组织了镇街、村(居)、批发企业三方力量,对104户临时零售点开展为期22天的剩余烟花爆竹回收代存活动。


查摸底  防遗漏


       回收代存工作开展后,荔城区各镇街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精心组织,采取镇街安办干部分片指导、村(居)干部包点抓落实的办法,要求各零售点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后,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将未销售的剩余烟花爆竹清点整理分类封箱,箱外注明零售点负责人姓名和销售许可证编号,并配合批发企业做好登记签收工作。为了做到不漏一个零售点、不漏一箱烟花爆竹,镇街安办、村(居)干部包零售点包责任,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采取了实地清查,按零售点如实填报,认真填写《2017年未售完烟花爆竹回收代存登记表》。同时,逐点做好零售负责人思想政治工作,对不在家的,积极联系回来,保证与各零售点负责人签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无私存承诺书》,确保各零售点无烟花爆竹遗漏,杜绝自行储存。


限时间  严督查


       各零售点剩余烟花爆竹的回收代存工作,从2017年6月8日起到6月30日结束。各镇街要按照职责,督促抓落实。各批发企业要负责零售点剩余烟花爆竹回收,保证在6月30日前104家零售点返回原购进批发企业的仓库,实行统一代存,并给予零售点开具烟花爆竹回收代存清单。
       在回收代存工作结束后,区安监局联合各镇街对回收代存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回收代存的零售经营者,实行"黑名单"管理,并取消新一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格。对非法销售、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给予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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