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涵江法院少年庭的干警与检察官苏鹏一同前往市第一看守所接送刑满释放且无亲属接返的未成年人小聪出所,并对小聪开展法治再教育,购买返乡车票,送至动车站,给予救助金和路途食物等,成功护送小聪返乡。 这是一起既普通又特殊的盗窃案件。该案件的被告人是年仅17岁的外地籍少年小聪,他自幼生长在彝族山寨中,母亲靠经营小店维持生计,父亲在小聪五六岁时就去世了。小聪在老家念至初中一年级便辍学,一心外出打工补贴家用。而小聪由于年龄较小、涉世未深,结交了部分社会不良青年,且在他们的唆使下盗窃他人多部电动车,故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涵江法院在庭审时为小聪聘请了合适成年人,指派了辩护人,并邀请了该案的经办民警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出席庭审,保障了他的诉讼权益。经过庭审的多方教育,小聪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感悔恨,并表示将来要努力改造,回馈社会。然而因小聪的犯罪行为较轻,他在判决生效后不久即将刑满释放。但是经办法官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家属,如果没有亲人来接,小聪很可能在刑满释放后流离失所,甚至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想到这里,少年庭庭长林艳红立即按照去年3月份与区检察院、区民政联合制定施行的《关于“三无”未成年罪犯刑释护送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启动“形释护送”机制,与检察官苏鹏制定出了周密的“护送刑释少年回家计划”,确定接送人员、落实食宿地点、购买返乡车票、预支路费等等,做好接送、安置、返乡等准备工作,确保小聪能够安全回到自己的家乡,与家人团聚。 “谢谢你们今天的到来,我以后一定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再也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了。”在救助站的门口,小聪深深地给为其送行的工作人员鞠了一躬,两行热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