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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自开庭审案 引领司法新常态
涵江法院院长首次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发布日期:2017-07-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苏圣彬 陈鹂)7月27日下午,在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涵江法院院长何文珍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这是该院实行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院长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为院庭长带头办案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也标志着司法改革相关措施在该院的进一步落实。
  记者在办案现场了解到,该案是一起民事借贷纠纷案,2013年5月10日,被告陈某因经商需求缺乏开店资金,跑到厦门向原告杨某借款。出于亲戚之谊,原告将其母亲手里原本要归还邻居的20万元借给被告,并在约定月利息之后由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2015年6月之后,原告母亲因要向邻居偿还原借的20万元,遂向被告催讨,多次未果。期限届满之后,仍拒不还款,原告无奈之下,便向涵江法院起诉被告。
  庭前,何院长审阅了案卷材料,仔细研判案情;庭审中,院长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对案件的有关证据组织双方进行质证认证; 庭后,院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过充分释法明理后,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次庭审开始至调解结束持续了约2小时。
  院庭长作为优质审判力量回归办案一线,亲自、直接承办案件,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该院顺应司法改革需要,将继续推行院长、副院长、专委、业务庭庭长亲自办案机制。院长、副院长带头开庭审理案件、参与调解、指挥执行已经成为了新常态。据悉,自2017年以来,涵江法院院领导共计收案98件,结案72件。此次何文珍院长带头审理案件,展现了良好的带动效果,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办案积极性,不断提升审判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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