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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法院首签“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此举被视为该院破解“执行难”、打击“老赖”行为的重要里程碑
【发布日期:2017-09-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苏圣彬】

 

 

  9月15日上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志强、非车险部经理助理郭荷兰和业务团队长郑钒以及多名申请执行人相约涵江法院四楼执行局会议室,在该院执行干警的陪同下正式签署执行悬赏保险协议,悬赏执行8名被执行人。本次活动为涵江法院制定该悬赏保险以来,首次签订的保险协议,是该院破解“执行难”,推动执行成效,打击“老赖”行为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当被执行的欠债人失联或隐匿财产,登悬赏公告又担心不能发挥其作用时,该如何是好?如今,“执行无忧”悬赏保险为其解除烦忧。“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顾名思义,是指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并经人民法院决定同意,申请执行人向保险投保悬赏金保险,申请执行人只需支付悬赏金的十分之一,悬赏公告执行到位后的赏金即由保险公司支付。
  当天,小忠成为首批适用“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的申保人,小忠申请执行的案件是这样的:小忠(化名)与小亚(化名)本为好友,2014年12月24日,小亚因其经营生意需要资金,故向小忠借款十万元,约定日期与还款期限,并邀黄某作为此次借贷的担保人。但借款之后,小亚只依约向小忠归还了两个季度即6个月的利息后其他分文未还。小忠遂将小亚及其丈夫朱某、担保人黄某诉至涵江区人民法院。涵江法院听取了双方辩词并详细调查取证后,判决小亚及其夫李某归还小忠本金十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5年6月24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约定的利息。
  然而,判决生效后,小亚及李某迟迟不肯还款,小忠便向涵江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因其被执行人目前去向不明,故只得发布悬赏公告发布悬赏金额2千元人民币悬赏被执行人线索。
  “我听法官说了你们有这个悬赏保险制度之后就立马申请了,我很荣幸能够成为第一批适用这个保险的人,这个保险能保障我们这种执行人的权益,也希望能够帮助促进早日找到悬赏线索。”小忠表达了对悬赏保险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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