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近日,一名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在石狮市法院的积极协助下,被涵江法院依法执行异地拘留。 原告蔡某与被告颜某、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颜某、林某归还给蔡某借款8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颜某、林某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蔡某于2017年11月向涵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及时对颜某、林某的财产进行查控。 2018年1月25日,申请执行人蔡某向涵江法院反映发现了被执行人林某的踪迹,并向该院申请对其司法拘留。当日,涵江法院立即组织干警驱车前往石狮子拘留被执行人林某,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蔡某提供的被执行人踪迹线索,进行快速搜找、逐一排除、突击回查,但均未能找获被执行人林某。同日,16时00分许,申请执行人蔡某再次向法院反映发现了被执行人林某的踪迹,但因该院干警另有紧急公务在身已返回莆田市,难以及时再次前往拘留,于是涵江法院立即向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发文委托协助拘留被执行人林某。16时10分许,石狮执行局第一时间接收了涵江法院委托,并火速集合执法干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于16时30分许成功将被执行人林某擒获,并于19时30分许与涵江法院干警顺利完成人员交接工作。 两地法院共织“执行网”,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合作,充分彰显了两地法院执行联动的大局观和战斗力,更体现了两地法院坚决打击“老赖”嚣张气焰的决心及对生效判决的坚决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