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多举措逐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我市履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指标等纳入环保目标责任书,实施差异化考核,并成立督查小组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修订并下发《莆田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今年预计下拨生态补偿资金8000万元,重点支持东圳水库、木兰溪、萩芦溪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生态产品市场化机制,目前,全市已完成排污权核定企业60家,八大试点行业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15家,共核量COD445.79吨、氨氮22.22吨、SO2723.68吨、NOX4358.84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