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陈国孟)笔者获悉,仙游县检察院将把履行检察职能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综合运用宣传、预防、打击等多种举措,深入开展“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监督活动,通过“督政”、“督案”、“督审”的“三督”积极探索建立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为创建“美丽仙游”和打造“清新福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木兰溪流域内的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影响了区域内生态环境发展。为护一方青山绿水",去年初起,仙游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监督活动,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室”,吹响了司法护航生态的新号角,重点对2014年以来木兰溪流域内的西苑、度尾等9个乡镇,及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的生态资源保护执法活动,进行依法监督,主要通过“三督”介入生态保护,维护一方蓝天碧水。 据该院巡回监察室主任曾俊龙介绍,一年来,该院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室侧重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各个环节积极履职,践行和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的“三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主动介入生态保护,受理群众有关生态违法和生态执法的举报、控告,加大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力度。该院以乡镇为据点,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为对象,以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以卷宗审查和现场勘察为手段,分组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回检察工作,共已审查了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和环保局行政许可和执法卷宗600多卷,查看现场100多处,发出破坏河道、非法洗砂、排污等检察建议25次;重点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刑事犯罪,并通过各种媒介实时向社会公布群众投诉的污染案件查处进展;督促西苑、度尾、大济等乡镇开展墓地生态整治工作,督促县森林公安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养牛场案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助推美丽仙游的生态文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