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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1月9日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2-01-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于南生代检察长所作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积极评价和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更高起点上为推动我市实现“跨越发展、宜居港城”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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