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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关爱“空巢老人”
【发布日期:2012-01-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欧碧仙 杨美钦】

  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子女在远离父母的城市谋生,子女围绕在身边的传统养老方式已很难维系。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加剧,全市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银发一族”的规模日渐庞大,“空巢老人”的问题也渐成为一个全社会亟待解决的社会命题。“空巢老人”的隐忧凸显出社会养老体制的欠缺,这些空巢老人究竟该由谁来关心和照顾?百孝善为先,子女有义务有责任常回家看看。但从长远看,整合各种资源,为老人营造幸福的养老环境尤为重要。目前很多城市都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涵盖医疗、娱乐等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一个基层的帮扶通道,不但能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也能安慰老人孤寂的心灵。在我市,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也纷纷将目光投向“空巢老人”这个问题上,并为此建言献策。 委员许麟棋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区“空巢老人”的“高龄管理”,要掌握社区“空巢老人”特别是高龄群体的情况,建立社区“空巢老人”的档案,即对社区75岁以上的老人进行归档,对他们进行跟踪服务,为他们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政策在这个特殊群体中更要落实好,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如为老人提供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家庭清洁、生活照料、日常护理、供餐采买等方面的服务;也可提供个性化护理,比如针对有呼吸道、心血管疾病的老人进行个性化的护理。      许麟棋委员还建议,要发挥社区医院的作用,建立家庭病床,挂钩“空巢老人”,定期巡访,提供护理、救助、急救等;要完善社会志愿者社区助老服务,对志愿服务机构在物力、财力上给予扶持,让社会的志愿者开展点对点的“助老护老”行动,由志愿者固定帮扶社区的老人;要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地、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贯彻涉老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即要加强全社会的感恩教育和责任教育,同时加大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推行“空巢老人”协议养老制度,明确“空巢老人”子女的具体赡养责任,加强制度约束,推进依法养老;为“空巢老人”依法维权提供各种援助,设立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空巢老人”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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